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要求从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地要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为探讨我国各地支付方式改革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9年第5期特组织3篇文章进行集中报道。其中,北京匡绍华等撰写的《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案例分析》和乔家骏等撰写的《基于案例分析的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探讨》两篇文章,对我国3个案例地区(安徽省阜南县、定远县和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的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做法和效果进行深入总结和分析,提出从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包的筹资保障、合理设定按人头付费基本服务包内容、科学测算按人头付费标准、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措施5个方面进行策略优化。北京高菁等撰写的《榆林市两家医院DRGs支付方式改革效果评价》一文,调取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榆林市两家DRGs支付改革试点医院非单病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结算数据,评价DRGs支付方式改革对患者、医保基金和医院三方的影响,发现DRGs支付改革促使医院控制次均费用,上升速度趋缓;支付方式改革没有增加患者个人经济负担;改革缓解了当期的基金压力,但长期影响有待观察。本组文章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值得借鉴。
DRGs付费方式是目前国际上最为广泛使用的住院医疗服务支付方式,也是世界上公认的最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的一种方法。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已经组织开展DRGs付费国家试点申报工作。我国台湾地区早在2010年1月就已推行Tw-DRGs,经过多年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和路径,积累了不少经验。本期叶俊等撰写的《我国台湾地区某医学中心DRGs个案管理演示及借鉴》一文,详细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某医学中心DRGs个案管理的组织架构(DRGs推动小组、前台医护端、疾病分类编码端、医疗费用申报端等),以及对住院患者院前、院中、院后各环节展开辨识、锁定、调整的运作流程,并为我国大陆医院推广DRGs个案管理提供借鉴。本文内容详实,对我国大陆医院推广应用DRGs支付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值得阅读。
实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2016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全国全面铺开,建立医保、财政等政策支撑是改革的重要方面。签约服务工作推进以来,各地政策环境建设情况有所不同。本期殷涛等撰写的《政策支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提供签约服务态度影响的研究》一文,选取厦门市和成都市为样本地区,探讨两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环境对工作人员签约服务态度的影响,发现两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普遍认可签约服务,但态度差异较大,政策和经费支持、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影响签约服务态度的关键因素。文章在详细分析两地政策环境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人员问卷调查结果进行了细致探讨,可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