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密云区妇幼保健院等6家妇幼保健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按照国家《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北京市妇幼保健院评审实施办法》,北京医学会受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委托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对北京市密云区妇幼保健院、丰台区妇幼保健院、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怀柔区妇幼保健院和延庆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有关二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的现场评审评价工作。
专家组评定丰台区妇幼保健院、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昌平区妇幼保健院、怀柔区妇幼保健院、密云区妇幼保健院和延庆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北京医学会反映。
联系人:张薇 师伟 联系电话:010-85110768
北京医学会
2022年2月8日